〈罗马书〉导论:福音的宣告与神子民的合一
〈罗马书〉导论:福音的宣告与神子民的合一 一、历史背景与写作缘起 《罗马书》(Πρὸς Ῥωμαίους ἐπιστολή)是使徒保罗在其宣教生涯中最系统、最深刻的一封书信,大约写于公元 56–58 年之间,地点可能在哥林多或其附近。那时,保罗计划前往耶路撒冷送交穷人捐献(罗15:25–26),之后希望能经罗马去西班牙传福音(罗15:24, 28)。 当时的罗马教会由 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 共同组成。早期主要由犹太人建立(可能由五旬节时的犹太朝圣者带回福音),但在皇帝克劳狄逐犹法令(公元49年)期间,犹太人被迫离开罗马,教会的领导层因而转为外邦信徒。几年后,当犹太人被允许回归时,信徒之间产生了 身份与律法实践的张力 ——这正是保罗写信的关键背景。 因此,《罗马书》不仅是一封神学论文,更是 为使犹太与外邦信徒在同一个“神的义”下合一 而写的牧养信。 二、主题与中心思想 保罗在开篇就指出他写信的核心主题: “我不以福音为耻,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(πιστεύοντι)的人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腊人。因为神的义(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)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。”(罗1:16–17) 核心主题: 神的义与群体的合一 “神的义”不仅指“神使人称义的行动”,更指 神在历史中守约的信实(אֱמוּנָה / πίστις) 。 保罗阐明:神借着弥赛亚耶稣成全了对以色列的应许,使外邦人也得以归入这信实的盟约中(罗3:21–26)。 因此, 救恩的焦点不在于取代以色列,而在于扩展神的约 ,使所有凭忠心(πίστις,忠诚、效忠)回应的人成为“亚伯拉罕的后裔”(罗4:16)。 三、全书结构与主要内容 学者通常将《罗马书》分为五大部分: Ⅰ. 引言与主题宣告(1:1–17) 保罗自我介绍为“被分别出来传神福音的人”。 宣告福音的普世性:“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腊人”。 核心经节:1:16–17,揭示全书主题“神的义显明”。 Ⅱ. 人类的罪与神的审判(1:18–3:20) 外邦人因违背天启的道德而有罪(1:18–32)。 犹太人虽有律法也同样有罪(2:1–3:8)。 结论: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(3:10) ➡︎ 人人都在罪之下,需要神的拯救。 Ⅲ. 因信称义与神的救赎(3:2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