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是不够的:从雅各的家到我们的家
爱是不够的:从雅各的家到我们的家 ——论家庭中的公义、公平与爱的限度 一、引言:公义不仅属于法庭,也属于家庭 妥拉读经《士师记》(申命记16:18–21:9)强调:“你要按公义审判百姓,不可偏袒… 公义、公义,你要追求。”(申16:18–20) 接续的《你出去打仗》(申命记21:10–25:19)则将这一公义原则延伸至私人家庭生活中。特别是申命记21:15–17谈及“一人若有两个妻子,一个是所爱的,一个是被恨的”,即便他偏爱一方,却不可在产业继承上偏待其子女。 而在妥拉的故事线中,我们却看到祖先雅各因“爱拉结、厌利亚”而造成的家庭偏袒,导致约瑟几乎被杀,家庭破裂。这是一个鲜明的警钟: 爱,不是家庭正义的充分条件。 正如拉比Jonathan Sacks在其文章《Love is not enough》中指出: “律法本身就是一种修复(tikkun),去纠正过去的错误。” 二、申命记的家庭律法:限制爱的偏袒 2.1 法律条文(申命记21:15–17) “人若有二妻,一为所爱,一为所恶,…若所恶之妻所生的儿子为长子… 不可因他所爱的妻子之子为长子,…却要认所恶之妻的儿子为长子,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。” 2.2 希伯来文词义分析: “所爱”(אָהוּבָה, ahuvah )与“所恨”(שְׂנוּאָה, senuah ) :并非表示情感上的极端对立,而是表达“偏爱”与“被忽视”。 senuah 在希伯来文中常用于“次要的、不受宠的”。 👉 这也正是拉比文学对雅各“恨利亚”的解释——不是仇恨,而是相较于对拉结的爱,利亚被忽视。 “公义”(צֶדֶק, tsedek ) :不仅仅是法律意义的“正义”,也是神对社会秩序的愿景,包含公平、诚信、平衡。 📌 申命记将这份“tsedek”应用于最私密的家庭领域,说明神对人间正义的要求不止在法庭,也在餐桌与床榻之间。 三、从雅各的家看偏爱的灾难 雅各娶了利亚与拉结,钟爱拉结,却冷落利亚。尽管他心偏爱拉结所生的约瑟,却违反了后来的妥拉原则。 3.1 偏爱带来的伤害: 利亚与其子 :长期被忽视,孩子心生嫉妒。 约瑟被宠 :衣服、梦境、地位被放大,反引来兄弟的仇恨。 家庭几近破裂 :约瑟被卖,父亲多年以为他死了,兄弟们悔恨交加。 📖 这恰恰应验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