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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显示的是 七月 13, 2025的博文

在神與人面前無愧

  在神與人面前無愧:從摩西與東約旦支派的對話談誠信與合一 在《民數記》第30–32章所記載的事件中,我們看到兩次極具張力的對話,揭示出在信仰共同體中,誠信、透明與合一有何等重要。流便、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先在進入應許之地前,向摩西提出留居約旦河東的要求;多年後,他們履行承諾並歸回家鄉,又在約旦河東築了一座壇,幾乎引發內戰,卻最終化解誤解,成為榜樣。 一、承諾與行動:誠信的起點 在《民數記》32章,迦得人與流便人見約旦河東地適合牧畜,便請求摩西讓他們不必過河爭戰。但摩西一開始嚴厲譴責他們,認為這是重蹈祖先「探子事件」的錯誤,會讓以色列民喪膽。 然而這兩支派提出新的方案:他們願意將壯丁前往約旦河西與弟兄一同爭戰,直到得地為業。他們的承諾是:「我們必在耶和華面前武裝前往迦南地。」(民32:17) 摩西接受了這一協議,並且鄭重記錄下來(民32:20–27)。這是一個關鍵教訓: 承諾若配合實際行動,就能贏得信任,避免分裂。 二、無愧於神與人:築壇風波的智慧 在《約書亞記》22章,當流便、迦得與瑪拿西半支派回到河東時,他們築了一座壇,引起河西眾支派極大疑慮。他們以為對方設立偶像祭壇,背離耶和華。 這件事幾乎演變成內戰,但以色列眾人並未立即攻擊,而是派出祭司非尼哈率領代表團交涉。雙方對話後才發現,這座壇不是為了獻祭,而是「作證據,表明我們在耶和華面前有分」(書22:27)。 他們的解釋令人動容:「將來你們的子孫或我們的子孫可能說:你們與耶和華無分。…所以我們說:不如築一座壇,…作我們與你們中間後代的證據。」(書22:24–28) 他們不但守約,還體貼未來可能的誤解,主動採取措施保護合一。 三、拉比薩克斯的洞見:無可指摘的生活 英國前首席拉比 Jonathan Sacks 在《Numbers: The Wilderness Years》中評論這段經文時指出: “To be innocent before God is not enough. You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innocent in the eyes of others.”(對神無愧還不夠,你也要在人眼中是清白的。) 他認為,**誠信不只是內心的事,也是公共見證。**真誠的信仰表現在兩方面:不只忠於神的誡命,也考慮他人是否會誤解我們的行為。我們不能理直氣壯卻讓人絆倒。 他也提醒我們: 要...

被召的群體:重新理解教會(קָהָל / ἐκκλησία)的身分與使命

  被召的群體:重新理解教會(קָהָל / ἐκκλησία)的身分與使命 你是否曾經聽說「教會」是新約才出現的機構?或者認為「教會」只是某棟宗教建築物的名稱?其實,教會這個概念在聖經中有著深遠的希伯來背景,並與以色列民的歷史息息相關。 本文將幫助我們透過聖經原文與歷史語境,重新理解「教會」(希臘文:ἐκκλησία/ekklēsia)的真實意義,並思考今日我們如何作為「被召的群體」活出信仰。 一、希伯來文背景:קָהָל ( qahal ) 與 קֹהֶלֶת ( Qohelet ) 1. קָהָל – 會眾/聚集的人 首次出現 :出埃及記12:6 “以色列全會眾(קָהַל־עֲדַת־יִשְׂרָאֵל)” 描述出埃及前夕,全體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聚集,聽從吩咐,成為一個被召出的群體。 申命記4:10 “使他們聚集(קָהָל)在我面前,我好叫他們聽見我的話。” 神呼召百姓在西奈山前成為「神的會眾」,這是「屬神社群」的雛形。 民數記16:3(可拉黨叛變) “你們擅自自高,聚集全會眾(קָהָל)攻擊摩西和亞倫。” 顯示這個詞既可指神所召集的會眾,也可能被誤用成反叛的群體。 2. קֹהֶלֶת ( Qohelet ) – 傳道者/召集講話者 出現在 傳道書 1:1 “在耶路撒冷作王、大衛的兒子、傳道者(קֹהֶלֶת)的言語。” Qohelet 是 קהל(召集)的主動分詞,意指「呼召人聚集、並公開教導的人」。他是「向集體發言」者,而非單純沉思者。 二、七十士譯本的轉譯:ἐκκλησία(ekklēsia)的由來 1. 在希臘文舊約(LXX)中 希伯來文 qahal 與 ‘edah (會眾)通常翻譯為: ἐκκλησία(ekklēsia) :從 ek (出來)+ kaleo (召喚),字面意為「被召出來聚集的人」。 申命記 9:10 : “在山上、會中(ἐν τῇ ἐκκλησίᾳ)中所說的一切話。” 這表示早在新約之前,ekklēsia 就已用於描述神在西奈召聚的以色列群體。 三、新約用法與誤解的根源 1. 新約中的 ἐκκλησία 馬太福音 16:18 : “我要把我的教會(ἐκκλησίαν)建造在這磐石上。” 耶穌所說的不是全新機構,而是承接舊約「神的會眾」這一傳統。 使徒行傳 7:38 (司提反談摩西) “這人曾在曠野會中(ἐκκλη...

誓言到契約

  當我們從《摩托》(Matot)妥拉段落探討「誓言與承諾」的律法時,不難發現這不僅是古代以色列社會的道德規範,更是一個永恆的原則—— 信實與責任,是任何自由社會的根基 。這個原則,直接連結到現代社會的「契約文化(Covenantal Culture)」與「信任架構(Trust Infrastructure)」。 一、從誓言到契約:現代社會仍靠誠信運作 今天,我們生活在一個高度制度化的社會中,有無數法律、契約、合約、協議,從房屋租約到工作聘約、從金融借貸到醫療同意書。然而, 這一切制度的背後,其實都建立在一個假設:人會說到做到。 信用卡系統 :銀行給你信用額度,是基於你會「信守還款承諾」。 法律契約 :即使律師撰寫數十頁合約,若雙方不信守承諾,社會就無法正常運作。 民主制度 :選舉的誓言、就職的承諾,若變為空話,民主也會失去信任基礎。 誓言制度所要培養的,是 內化的道德責任感 ,不是外在威脅的順服,而是出於對神與人敬畏的誠信。 二、契約社會背後的聖經圖像:盟約文化(Covenantal Society) 猶太思想與聖經文化中,「 盟約(ברית, berit ) 」是一切關係的核心,無論是: 神與亞伯拉罕的盟約(創17) 神與以色列在西奈的盟約(出19–24) 神與大衛王室的盟約(撒下7) 新約中彌賽亞所立的新約(耶31:31、路22:20) 這些盟約都不是權力強加,而是 雙方基於信任與應許所建立的長期承諾關係 。 現代社會若脫離了這樣的盟約精神,將走向: 契約失效 :承諾淪為形式,責任變得可推諉。 信任崩解 :人與人、政府與人民、企業與顧客之間的信任崩潰。 制度失靈 :若人民不再相信彼此會守諾,那麼即使法律再完備,也難維繫社會運作。 三、現代應用與信仰挑戰 1. 個人層面 言出必行 :是否輕易承諾卻不實踐?是否對孩子、配偶、朋友、教會許下了沒兌現的話? 誠信工作 :職場中的責任與信任是否建立在真正的忠誠與透明? 2. 群體層面 教會與信徒的盟約關係 :參與教會是否只是「自由選擇」,還是看作一份彼此委身的聖約? 企業與客戶、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恢復 :是否只有法律制度足夠,還需要道德修復、誠信教育? 3. 教育與文化 猶太人至...

誓言與許願

 在《摩托》(Matot)這一妥拉段落的開頭(民數記30章),摩西向以色列各支派首領宣告了一項重要的律法: 有關誓言與許願的責任 。這段經文看似是一段關於個人行為的小節,但其實蘊藏著極深的神學與社會意義,尤其是在以色列人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此刻頒布,意義非凡。 一、經文概覽:誓言與許願(民數記30:1–16) 核心內容包括: 一個人若對耶和華許願或起誓約束自己,就 不可背約 ,要 照口中所出的一切而行 (30:2)。 對於婦女的誓言,則根據她是否在父親家或丈夫家中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——強調家庭秩序與責任。 二、為何此律法出現在此刻? 以色列人正站在 約旦河東 ,準備進入應許之地。這是一個過渡時刻——從曠野流浪進入建立社會的階段。他們即將從以神為直接統治者的曠野生活,進入一個有領袖、有疆界、有產業、有城市的具體國度。 在此時強調 誓言與承諾的責任 ,正是為了: 建立自由中的秩序 :進入應許之地,他們將不再天天靠嗎哪與雲柱,而是有更多選擇與自由。自由若無責任,即變成放縱。守約成為維繫自由社會秩序的根基。 塑造誠信的文化 :在新的社會中,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,無法只靠外在權威施壓,而是要靠內心對神的敬畏與誠信。口中所出,就是立約的根本。 預備進入應許之地的屬靈狀態 :神是信實守約的神(申7:9),祂的子民也要在話語與行動上反映這樣的性情。 三、自由與責任:一個成熟社會的根基 誓言的律法反映了一個關鍵價值觀: 自由不是不負責任,而是 選擇對的事並為之負責 。 在人類歷史上,當一個社會擁有言論自由、宗教自由、財產自由等權利時,若缺乏相應的責任與誠信,就容易陷入無序、欺詐與崩潰。摩西在這裡教導百姓: 你若說了,就要做;你若向神許願,就要償還 (參傳道書5:4–6)。 這正是建立**盟約共同體(covenantal society)**的根基:不靠威嚇,而靠承諾。 四、與新約的聯繫 耶穌在馬太福音5:33–37中也教導門徒不可妄起誓,而應該 說是就說是,說不是就說不是 。這不是取消誓言的意義,而是進一步提升人的誠信——讓人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能站立得住,不需加添神聖語句來佐證。 五、當代應用 對現代信徒而言,這段律法教導我們: 在自由中做負責的選擇 :不要輕易許願或承諾,但一旦做出,就應謹守。 ...

剑与言:从皮拿哈斯到默西亚骑士的火焰使命

剑与言:从皮拿哈斯到默西亚骑士的火焰使命 引言:剑是毁灭,还是言语的延伸? 在圣经中,“剑”常被视为神公义的工具,而“言语”(דָּבָר / λόγος)则象征神的启示、指引与生命。然而,在某些关键时刻,这两者却紧密交织: 神的言语成为利剑,神的利剑也被视为话语的体现。 本周的**《皮拿哈斯记》 、其对应的 哈夫塔拉(列王纪上18–19章) ,以及 新约启示录19章**,呈现了三位义怒者——皮拿哈斯、以利亚与骑白马的弥赛亚——他们在极端道德危机中“带着剑执行言语的使命”。 这三段经文以 审判与拯救 为主线,让我们反思: 神的道(word)与神的剑(sword)之间,有何内在关联?神的仆人何时当执剑而战,又何时当退至静默之声中? 一、 皮拿哈斯:长矛中的妒忌之言 皮拿哈斯因目睹以色列人与米甸女子在圣所门口行淫,立即拿起长矛,刺杀他们,止住神的愤怒(民数记25:7–9)。神随即对摩西说: “他在我忿怒中,以我的忿怒向以色列人发怒... 因此,我将我的‘**平安之约(בְּרִיתִי שָׁלוֹם)’赐给他。”(民数记25:11–12) 🔹 剑的行动,言语的回应 皮拿哈斯手中的 长矛(רֹמַח romach) ,虽为武器,却成了 神的忿怒与盟约之话的体现 。他以行动回应了神未发出的命令,但神的言语随后承认他的行为乃是“为神大发妒忌”。 ✡️ 拉比传统反思 塔木德 Sanhedrin 82a 提到,热心者杀淫者是“律法容许但不授权”的行为。 拉比们指出: 皮拿哈斯的行动若非真诚地与神的妒忌一致,将不会蒙悦纳。 因此,他的“剑”必须与神的“言”同调。 二、 以利亚:火焰之后的低语 以利亚在加密山大战巴力先知后,以剑杀死四百五十位假先知(列王纪上18:40)。这是一次剧烈的属灵决断。但在下一章,他陷入沮丧,逃到西奈,神在那里没有用火或风向他说话,而是: “在微小的声音中(קול דממה דקה)”(列王纪上19:12) 🔹 火焰中的剑,旷野中的话 以利亚曾在火焰与剑中“替神说话”,但神最终引导他进入一个 非暴力、非审判的言语层面 。他不再挥剑,而是被差派去膏立新一代领袖——哈薛、耶户和以利沙。 ✡️ 拉比与密教传统中的“静默之声” 犹太神秘主义者将 “קול דממה דקה”(微小的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