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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ts 15 最后的问题

  Acts 15 最后的问题 雅各的四项要求是最低标准,还是全部标准? 一个持续两千年的问题 几乎每个认真研究 Acts 15 的人, 最终都会遇见同一个问题: 雅各列出的四项要求: 祭偶像之物 淫乱 勒死之物 血 到底是什么? 是: 全部要求? 还是: 起点要求? 这并不是一个小问题。 因为它直接影响: 我们如何理解: Torah 外邦信徒 教会与以色列 保罗神学 两种主要观点 观点一 全部要求论 逻辑: 雅各列出四项。 ↓ 信中只有四项。 ↓ 因此外邦人只需要四项。 ↓ 其余妥拉不再适用。 这是许多现代教会最常见理解。 观点二 起点要求论 逻辑: 雅各列出四项。 ↓ 这些来自利未记17–18。 ↓ 然后提到摩西每安息日被宣读。 ↓ 因此这是进入群体的起点。 ↓ 而非学习的终点。 这是许多犹太背景学者的理解。 为什么21节如此重要? 重新看看原文。 Acts 15:20 四项要求 ↓ Acts 15:21 γάρ 因为 For 注意: γάρ 是解释性连接词。 雅各不是换话题。 而是在解释前面的话。 问题来了: 如果四项已经是全部内容, 为什么需要: “因为摩西每安息日在会堂被宣读”? 逻辑似乎中断。 一个简单例子 假设我说: 孩子先学: 字母 拼音 基本词汇 因为以后每周都要上课。 你会自然理解: 这些是开始。 不是结束。 Acts 15的结构很像这样。 第一世纪会堂现实 我们容易忘记: Acts发生在会堂世界。 几乎每座主要城市都有: 会堂 安息日聚会 妥拉诵读 路加已经不断告诉我们: 保罗进入城市以后: 首先去哪里? 会堂。 为什么? 因为那里已经有: 犹太人 敬畏神的外邦人 熟悉圣经的人 因此雅各提到: 摩西每安息日被宣读。 对于当时人来说,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现实。 利未记17–18的背景 更有趣的是: 四项要求全部来自: 利未记17 祭物 血 勒死之物 利未记18 性伦理 而且特别针对: גר Ger 寄居者 外邦居民 换句话说: 雅各选中的并不是随机四条。 而是: 外邦人进入圣约群体时, 最基本的边界。 如果四条是全部要求 这里出现一个困难。 那么: 偷盗怎么办? 谋杀怎么办? 欺骗怎么办? 贪婪怎么办? 孝敬父母怎么办? 安息日怎么办? 这些都不重要了吗? 显然不是。 因此: 四条不可能构成完整伦理体系。 保罗后来的书信 看看几年后的书信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