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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拉中的自由与平等:从比哈与比楚可泰看社会正义

托拉中的自由与平等:从比哈与比楚可泰看社会正义 引言 现代社会所提倡的自由与平等,往往是从世俗政治或人权角度加以定义。然而,托拉,特别是在 比哈(Behar) 与 比楚可泰(Bechukotai) 这两个相邻的妥拉段落中(利未记25–26章),呈现出一种 根植于神圣之约、律法与时间节奏的自由与平等观 。 本文将从希伯来原文与犹太/拉比传统出发,探讨**安息年(Shmita) 与 禧年(Yovel)**制度中所体现的社会结构、土地正义、身份重置与救赎责任,并反思其对当代的启示。 一、土地属于耶和华:自由的根基 “וְהָאָרֶץ לֹא תִמָּכֵר לַצְּמִיתוּת, כִּי לִי הָאָרֶץ--כִּי גֵרִים וְתוֹשָׁבִים אַתֶּם עִמָּדִי” “地不可永卖,因为地是我的;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” (利未记 25:23) 这节经文在希伯来文中出现了“לַצְּמִיתוּת”(latsmitut)——意指“永远、永久性地断绝”。神明确指出,人类对土地的所有权是 暂时的托管而非永恒的主权 。 这是整套社会释放机制的神学基石: 土地最终属于神 ,而不是任何家族、王朝或资本。 **拉比纳赫曼底(Ramban)**指出:“神提醒我们土地属于祂,这是为了防止贫穷人永远被压在经济体系之下。” 二、安息年(Shmita):每七年的释放 “וּבַשָּׁנָה הַשְּׁבִיעִת... תִּהְיֶה שַׁבַּת שַׁבָּתוֹן לָאָרֶץ” “第七年要使地安息,为耶和华守安息。”(利未记25:4) 每逢七年,全地休耕,债务得免,奴仆得自由。这不仅是农业政策,而是 属灵时间的节奏安排 。 正如《申命记》15章所示:债主应在七年结束时“释免其手”,不向弟兄讨还。 **斯福诺(Sforno)**说:“安息年训练人的灵魂,学会谦卑与不依赖财富。” 它是对人类占有欲与控制欲的属灵纠偏。 三、禧年(Yovel):时间中的社会重置 “וִקְרָאתֶם דְּרוֹר בָּאָרֶץ לְכָל־יֹשְׁבֶיהָ” “你们要在遍地向所有居民宣告自由。”(利未记25:10) 这节经文被刻在美国自由钟上,但它的起源是 圣经中的禧年制度 。 “דְּרוֹר”(dror)意为“自由”,拉希解释为“像鸟儿被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