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3:5–6
📖 罗马书 3:5–6(直译 + 背景注释)
3:5
Εἰ δὲ ἡ ἀδικία ἡμῶν θεοῦ δικαιοσύνην συνίστησιν, τί ἐροῦμεν; μὴ ἄδικος ὁ θεός ὁ ἐπιφέρων τὴν ὀργήν; κατὰ ἄνθρωπον λέγω.
但若我们的不义显明(推荐/展示)了神的义,我们可说什么呢?难道那施加愤怒的神是不义的吗?——我是照人的说法(这样问)的。
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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συνίστησιν:常译“显明/表明/推荐”(罗5:8“神显明自己的爱”用同词);此处并非说我们的罪“造成”神的义,而是**在对比中“衬出/凸显”**神的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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μὴ ἄδικος ὁ θεός…:修辞问句,暗含否定预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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ὁ ἐπιφέρων τὴν ὀργήν:“把怒气带上来/施以震怒”的审判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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κατὰ ἄνθρωπον λέγω:“按人的说法/站在人的推理方式说”——保罗标注:这只是人间推理的诡辩,不是他的神学。
3:6
μὴ γένοιτο· ἐπεὶ πῶς κρινεῖ ὁ θεὸς τὸν κόσμον;
断乎不可!不然神如何审判世界?
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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μὴ γένοιτο:保罗最强烈的否定语,“绝对不能/断然不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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πῶς κρινεῖ ὁ θεὸς τὸν κόσμον:犹太—圣经世界观的公理:“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?”(创18:25)。若神因人罪而被控“不义”,则普世审判的根基崩溃(诗96、98;但7)。
🪙 术语速览(希腊—希伯来/亚兰语对读)
术语 | 直译/义项 | 圣经/传统语境 |
---|---|---|
ἀδικία | 不义/不公 | 对应 עַוְלָה / רֶשַׁע |
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 | 神的义/公义 | 对应 צְדָקָה / מִשְׁפָּט(义与审判) |
συνίστημι | 显明/证明/推荐 | 罗5:8 同词;“凸显、证实”之意 |
ὀργή | 愤怒/震怒 | 神的审判性怒气,非任性情绪 |
κατὰ ἄνθρωπον λέγω | 按人的说法 | 标注:人间逻辑/诡辩的口吻 |
μὴ γένοιτο | 断乎不可 | 保罗式强烈否定 |
κρινεῖ… τὸν κόσμον | 审判世界 | 创18:25;诗96、98;但7 的公义审判图景 |
🧭 神学结构:保罗的“反诡辩”两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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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间诡辩(3:5):既然人的不义凸显了神的义,那神若施怒,岂非“不义”?(错误前提:把“神能从恶中带出善”曲解成“恶有正当性/可被鼓励”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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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烈驳斥(3:6):绝对不可。若如此,普世审判失去正当性,圣经最根本的公义宣告将被推翻——不可能。
逻辑要点:“显明”≠“授权/认可”。神能把人的恶转用为善(创50:20),但恶的性质与责任丝毫不减(赛10:5–12:神可用亚述作杖,仍按其动机审判亚述)。
🙏 牧养应用:三个“立即纠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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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“以恶成善”的神学
“既然我的失败/造反也能被神用来显出祂的恩典,那我做坏事也没关系?”——断乎不可(同义驳斥见3:8;6:1)。神能用恶,不等于我可作恶。 -
动机也要受审
事工/服事中切忌“目的正确即可”。神既看结果,更看动机与路径(箴21:2;林前4:5)。以“神会赦免/会使用”为借口容忍不义,最终会破坏群体对神公义的见证。 -
在悔改中让神得胜
当我的不义被光照,立刻悔改,而不是编织“神学合理化”。悔改不是削弱神,悔改让神的真实与义在我们中得胜(参诗51:4—保罗刚在3:4引用)。
🧩 小结
罗3:5–6 戳穿了一种“聪明的谬论”:把“人的不义显明了神的义”扭成“人的不义正当化”。保罗以最强烈的否定回答:绝对不可以。否则,连“神审判世界”的根基都被拔除。神能把恶化为祂义与恩典的舞台,但恶仍是恶,行恶者仍负全责。我们的路是:在真光中悔改,在公义下顺服,让神的义在我们的生命与群体里得胜显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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