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3:19–20
📖 罗马书 3:19–20(直译 + 背景注释)
3:19
Οἴδαμεν δὲ ὅτι ὅσα ὁ νόμος λέγει τοῖς ἐν τῷ νόμῳ λαλεῖ, ἵνα πᾶν στόμα φραγῇ καὶ ὑπόδικος γένηται πᾶς ὁ κόσμος τῷ θεῷ·
我们知道:凡是律法所说的,都是对那些在律法之内的人说的,为要使一切的口都被堵住**,并且使全世界都成为在神面前负案可诉的(有罪/须受审)。
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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τοῖς ἐν τῷ νόμῳ:直译“在律法里的人”(处于托拉范畴/统辖中的群体,首先指以色列)。保罗先锁定“律法之内”的对象,目的却推进到“全世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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πᾶν στόμα φραγῇ(堵住一切口):法庭意象(使被告缄口无词)。承接 3:9–18 的“普罪引文链”,现在来到判决时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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ὑπόδικος:法庭术语,“在……之下须受审/负罪责”。不单是“感觉有罪”,而是客观地位进入受审范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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逻辑:律法先对“在律法之内者”发言,树立判准;由此普遍性地把全人类带到神的法庭前,堵住一切夸口(对照 3:27)。
3:20
διότι 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 οὐ δικαιωθήσεται πᾶσα σὰρξ ἐνώπιον αὐτοῦ· διὰ γὰρ νόμου ἐπίγνωσις ἁμαρτίας.
因为出于律法的行为,在祂面前没有任何血肉之体能被称义;因为借着律法乃是对罪的认识。
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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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(律法的行为):既可包括托拉的一切顺从之工,也涵盖可被当作**“夸口资本”**的实行(含身份界线标识与道德实行的总和)。无论窄义或广义,其结论一样:不能称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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πᾶσα σὰρξ(凡血肉):强调无一例外的人类处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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ἐπίγνωσις ἁμαρτίας(对罪的认识):律法在此的功能是照明/显露(mirror),指出不是医治;医治将在 3:21 起由“但如今”之福音展开。
🪙 术语速览(希腊—希伯来对读)
术语 | 直译/义项 | 希伯来/背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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ὁ νόμος / νόμος | 律法/托拉 | תּוֹרָה Torah(教导/引导) |
τοῖς ἐν τῷ νόμῳ | 在律法之内的人 | 律法范畴/盟约共同体 |
πᾶν στόμα φραγῇ | 一切口被堵住 | 法庭缄口;止夸(对照 3:27) |
ὑπόδικος | 负案可诉/应受审 | **אָשֵׁם ashem(有罪/负责)**语域 |
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 | 出于律法的行为 | 身份标识 + 道德实行的总称 |
πᾶσα σὰρξ | 凡血肉(所有人) | 普遍人类(赛40:6) |
ἐπίγνωσις ἁμαρτίας | 对罪的认识 | 律法的“照鉴”功能(诗19:7–12) |
🧭 神学结构:从“止夸”到“但如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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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法之言 → 树立判准(3:19a):先向“在律法之内”的人说话,确立神审判的客观尺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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止夸与普遍受审(3:19b):所有口被堵,全世界进入“须受审”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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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定之门(3:20a):不是借律法的行为称义(“工资—债务”框架被废,见 4: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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肯定之功能(3:20b):律法显明罪,把人带到救恩需要;为 3:21 的“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和先知之外已经显明”预备舞台。
读取要领:3:19–20 不是贬低托拉,而是校正其拯救学定位——托拉作“镜子”,不是“药方”;作“止夸的法庭”,不是“赚义的制度”。
🙏 牧养应用:三步落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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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神面前先“闭口”
面对经文与良心的光照,停止“我比他好”的比较叙事;承认我在神面前须受审,让夸口止息,悔改开始。 -
把律法当“镜子”,不是“梯子”
律法照出污点,却不能洗净污点;用它来引你到基督(“导师/训蒙的师傅”之功用,加3:24),而不是攀登自义之梯。 -
讲台与小组的结构化布道
讲清楚 3:19–20 的否定门槛(人不能靠行为称义),再引向 3:21–26 的福音核心(神在基督里的义),避免“道德主义”或“廉价恩典”。
🧩 小结
罗 3:19–20 为“但如今”的福音搭好法庭舞台:律法先让所有人闭口、把全世界置于可审的地位;它显明罪,却不能称义。当“靠行为称义”的退路被封死,因信称义才以纯度全然显明——这既维护了托拉的圣洁(作为神义的见证与照鉴),又把救恩的荣耀完整归于基督的恩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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