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拉中的自由与平等:从比哈与比楚可泰看社会正义
托拉中的自由与平等:从比哈与比楚可泰看社会正义
引言
现代社会所提倡的自由与平等,往往是从世俗政治或人权角度加以定义。然而,托拉,特别是在比哈(Behar)与比楚可泰(Bechukotai)这两个相邻的妥拉段落中(利未记25–26章),呈现出一种根植于神圣之约、律法与时间节奏的自由与平等观。
本文将从希伯来原文与犹太/拉比传统出发,探讨**安息年(Shmita)与禧年(Yovel)**制度中所体现的社会结构、土地正义、身份重置与救赎责任,并反思其对当代的启示。
一、土地属于耶和华:自由的根基
“וְהָאָרֶץ לֹא תִמָּכֵר לַצְּמִיתוּת, כִּי לִי הָאָרֶץ--כִּי גֵרִים וְתוֹשָׁבִים אַתֶּם עִמָּדִי”
“地不可永卖,因为地是我的;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”
(利未记 25:23)
这节经文在希伯来文中出现了“לַצְּמִיתוּת”(latsmitut)——意指“永远、永久性地断绝”。神明确指出,人类对土地的所有权是暂时的托管而非永恒的主权。
这是整套社会释放机制的神学基石:土地最终属于神,而不是任何家族、王朝或资本。
**拉比纳赫曼底(Ramban)**指出:“神提醒我们土地属于祂,这是为了防止贫穷人永远被压在经济体系之下。”
二、安息年(Shmita):每七年的释放
“וּבַשָּׁנָה הַשְּׁבִיעִת... תִּהְיֶה שַׁבַּת שַׁבָּתוֹן לָאָרֶץ”
“第七年要使地安息,为耶和华守安息。”(利未记25:4)
每逢七年,全地休耕,债务得免,奴仆得自由。这不仅是农业政策,而是属灵时间的节奏安排。
正如《申命记》15章所示:债主应在七年结束时“释免其手”,不向弟兄讨还。
**斯福诺(Sforno)**说:“安息年训练人的灵魂,学会谦卑与不依赖财富。”
它是对人类占有欲与控制欲的属灵纠偏。
三、禧年(Yovel):时间中的社会重置
“וִקְרָאתֶם דְּרוֹר בָּאָרֶץ לְכָל־יֹשְׁבֶיהָ”
“你们要在遍地向所有居民宣告自由。”(利未记25:10)
这节经文被刻在美国自由钟上,但它的起源是圣经中的禧年制度。
“דְּרוֹר”(dror)意为“自由”,拉希解释为“像鸟儿被放归其天然之地”。
禧年制度包括:
奴仆释放;
土地归还原主;
债务得免;
社会结构重整。
这是对不平等积累的定期清理机制,也是神对人类社会恢复初始秩序的计划。
**塔木德(阿拉金33b)**教导说:“禧年提醒富人与穷人,他们同是神的儿女。”
四、救赎(Geulah):亲属的责任与人的尊严
“אִם־יָמוּךְ אָחִיךָ... וּגָאַל אֶת מִמְכַּר אָחִיו”
“若你的弟兄渐渐贫穷...他的亲属要来,把他所卖的赎回。”(利未记25:25)
希伯来文中的“救赎”(ג.א.ל, G.A.L)不仅指经济补偿,更代表尊严的恢复、归属的重建与关系的挽回。
在拉比传统中,救赎不仅是亲属的责任,也是模仿神的行为——神是“以色列的救赎主”(Goel Yisrael)。正如神救赎以色列出埃及,信徒也应在地上成为彼此的救赎者。
→ 平等不是平均,而是恢复可能性。
五、比楚可泰:祝福与责任的契约结构
比楚可泰(利未记26章)从祝福与咒诅的角度,进一步阐明神与人之间的社会契约结构。
“וְנָתַתִּי שָׁלוֹם בָּאָרֶץ... וְאִם־לֹא תִשְׁמְעוּ לִי...”
“我必赐你们地上的平安...但你们若不听从我...”
自由与平等不是人的天然权利,而是托拉之约中的结果与责任。
若守神的安息与律例,则地得丰收,人与人和睦;
若忽视这些律例,社会将陷入剥削、饥荒与混乱。
这是对社会正义的神圣监管。
六、新约中的呼应与现代意义
1. 新约中的禧年语言
在路加福音4:18–19,耶稣在拿撒勒的会堂宣读以赛亚书时说:
“主的灵在我身上...叫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,瞎眼的得看见...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。”
这段话明显承接了利未记中的禧年(Yovel)传统。耶稣不仅引用禧年的语言,更将其转化为属灵与社会的福音使命。
他来不是废掉律法,而是成全(马太福音5:17),将托拉中关于释放、医治、归还、安息的神圣时间秩序,落实在福音王国的宣告与实践中。
2. 属灵的救赎与社会的悔改
保罗在哥林多后书8–9章中论到“照着平等的原则”,强调神赐人财富是为成全彼此, 而不是积累不平等。使徒行传2章描述初代教会“凡物公用”的实践,也可视为一种**“禧年式”的社会生活**,强调共融与照顾。
在加拉太书5:1,保罗说:
“基督释放了我们,使我们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稳。”
这自由不仅是属灵得救的自由,也是脱离罪、权力滥用与社会压迫结构的自由。
七、对当代非农业社会的启示
虽然现代城市社会已非以土地为主要生产单位,但托拉的释放原则并未失效,反而更具挑战性与指导力:
1. 时间释放:重新安排“节奏”
企业与个人是否定期“让地休息”?
是否有制度性“暂停”来停止生产性思维、回归信仰与家庭?
建议:实践“安息节律”(rhythms of rest)如每七年职业反思、债务调整、甚至社会服务轮替。
2. 金融释放:对债务制度的批判
当前金融体系是否使弱势者“终身欠债”?
我们如何思考“责任的释放”与“机会的归还”?
建议:推动公益信贷、债务豁免、租屋土地回归社区主权的改革。
3. 关系释放:人与人的重连
Shmita 与 Yovel 是“关系的重启”,我们是否在每个节期中修复破裂的人际、家庭、族群关系?
建议:每年主动进行“属灵和解”,如代祷、认错、归还、不计较。
八、结语:托拉的自由观
圣经中的“自由”不是为所欲为,而是:
在神的主权下得释放,
在属灵时间中重构社会,
在关系中得恢复,
在责任中活出尊严。
比哈与比楚可泰教导我们:
真正的自由,源于对神供应的信靠;
经济周期必须照顾弱势群体;
每一个人都是照神形象所造,应活在被尊重的结构中。
新约呼应这些原则,并透过耶稣成全禧年精神,使之成为持续运行的属灵现实。
在今天这个充满不平等与疏离感的世界,托拉不仅提供了批判,也提供了神圣的替代方案。
“在全地宣告自由”——不仅一次,而是代代不断。
让这从我们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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