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要聖潔、公義並彼此相愛

 

你要聖潔、公義並彼此相愛:從《利未記》“Kedoshim”妥拉段落看神聖的生命召喚

《利未記》19–20章的妥拉段落,被稱為“קְדֹשִׁים”(Kedoshim,「聖者們」),是整本摩西五經中最具倫理密度的一段。它以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—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」(19:2)作為開頭,然後展開一連串實際生活中的行為誡命,包括家庭、商業、社會、審判、敬拜、倫理等等。

這段妥拉段落並非以宗教儀式為主,而是將聖潔、公義與愛作為神聖生命的實踐核心,從希伯來語的詞源與猶太拉比傳統中,我們可以看見這三者如何彼此連結並展現出神的形象。


一、聖潔:קָדוֹשׁ(Kadosh)—被神分別為聖

「聖潔」在希伯來文中是 קָדוֹשׁ(kadosh),其本義是「分別」、「與眾不同」,特別是指歸屬於神的性質

在 Kedoshim 段落中,神的聖潔不再僅止於帳幕或獻祭制度,而是進入百姓的日常生活:

  • 敬畏父母、守安息日(19:3)

  • 不可偷盜、欺騙(19:11)

  • 為窮人留下田角與落穗(19:9–10)

  • 不可心裡恨人、要誠實責備(19:17)

聖潔的本質,不只是儀式潔淨,而是關係的真實與生活的正直。神不是要人離開世界,而是要人在世界中活出祂的樣式。


二、公義:צֶדֶק(Tzedek)與מִשְׁפָּט(Mishpat)—行事合乎神心意

在《利未記》19:15 中,神說:

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;只要按公義(צֶדֶק)審判你的鄰舍。」

公義(צֶדֶק)

צֶדֶק 不只是「公平」,而是「對準神標準的關係正直」。它呼籲人不偏私、不剝削、不壓制,而是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,因為每個人都是照神形象造的。

審判(מִשְׁפָּט)

מִשְׁפָּט 指的是正當的判斷與公平的秩序。拉比傳統指出,神的審判不應是冷酷,而是帶著修復與憐憫的目的

例如:

  • 不可咒詛聾子(19:14):保護無法為自己辯護者;

  • 工資不可留到早晨(19:13):保障工人的尊嚴與基本生存權利;

  • 要用公平的秤與法碼(19:35–36):商業中的公義即是敬拜的一部分。

這些條例說明,聖潔的神呼召祂的百姓成為建立公義秩序的器皿。


三、愛:אהבה(Ahavah)—愛鄰如己的具體行動

《利未記》19:18 是聖經倫理的高峰:

「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;我是耶和華。」

這裡的「愛」(אהבה)不是浪漫情感,而是出於尊重神形象所產生的實際責任與行動

  • 不懷恨、不報復、不計怨;

  • 願意坦然指出鄰舍的錯(責備)以挽回他;

  • 以自己期望被對待的方式來對待他人。

拉比阿奇瓦稱此誡命為「妥拉中最大的原則」,而拉比希列則將之濃縮為黃金法則:「你自己所憎惡的事,不要加在鄰舍身上。」


四、חֶסֶד(Ḥesed):盟約之愛,是愛的實踐根基

雖然《利未記》19:18 使用的是 אהבה,但在猶太傳統中,這種愛的實踐往往建基於 חֶסֶד(ḥesed)

חֶסֶד 是什麼?

חֶסֶד 是聖經中常見的詞,意思是:

  • 盟約之愛、恩慈、仁慈、忠誠的善意;

  • 不求回報的愛之行動,特別體現在神對祂百姓的憐憫與信實中。

例如:

「因耶和華的 חֶסֶד,我們不至消滅。」(哀3:22)

חֶסֶד 是愛人如己的根基

神的呼召不是「愛那些值得愛的人」,而是像祂一樣,在我們仍是軟弱與悖逆時施行恩慈。ḥesed 是愛的長久、堅定、行動面。

《彌迦書》6:8 將神的要求濃縮為:「行公義、愛憐憫(ḥesed)、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。」這是 Kedoshim 精神的總結。

新約中,耶穌對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正是活出 ḥesed 的典範:主動、跨界、無償地施愛與救助。


五、結語:成為神形象的群體

《利未記》19–20章不是律法主義的表現,而是神在曠野中塑造屬祂百姓的樣式。這種聖潔的生命,不脫離世界、不只是宗教,而是:

  • 在生活中秉持神的聖潔(קָדוֹשׁ);

  • 在判斷中實踐神的公義(צֶדֶק / מִשְׁפָּט);

  • 在關係中流露神的慈愛(אהבה / חֶסֶד)。

這是神的形象在人間的顯現,也是新約中耶穌與使徒們所教導的生命樣式的根基。

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你們要彼此相愛,因為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們。你們要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們的神同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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