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要愛人如己
你要愛人如己:從《利未記》“Kedoshim”看愛的聖潔教導
一、引言:聖潔之中的愛
在《利未記》19章中,神對以色列全會眾發出這樣的命令:
“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—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。”(19:2)
這段妥拉稱為 קְדֹשִׁים(Kedoshim),意思是「聖者們」。令人驚訝的是,這段有關聖潔的誡命,很大一部分不是禮儀條例,而是有關如何愛鄰舍、誠實相待、照顧弱者、尊重人性的具體行為。它的高潮來到第18節:
“你要愛人如己,我是耶和華。”
וְאָהַבְתָּ לְרֵעֲךָ כָּמוֹךָ אֲנִי יְהוָה
這句經文被猶太傳統與新約聖經一致認為是妥拉的精義,是神聖潔心意在人與人關係中的表現。
二、「愛」的希伯來語與語意背景
希伯來語中的「愛」是 אָהָבָה (ahavah),其動詞是 אָהֵב (ahev),它的詞根 אהב (ʾ-h-v) 不僅指情感上的愛,更強調持久的承諾、行動中的忠誠、與關係的維護。
1. 愛不是感覺,是行動
在希伯來語中,「愛」常常不是一種內在情緒,而是一種實踐忠誠與關係的選擇。神愛以色列(申命記 7:7-8),並不是因他們可愛,而是因祂立約的信實。
2. כָּמוֹךָ (kamocha):如同你自己
這個詞強調了平等與共感。你怎麼看待自己、照顧自己,也要這樣對待鄰舍。這不是抽象的慈善心腸,而是在關係中的自我轉移與責任承擔。
三、《利未記》中的「愛人如己」誡命結構
在19章18節說「愛人如己」之前,神已列出許多條例,這些條例成為愛的具體表現:
1.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(19:17)
這不是僅僅避免仇恨行動,而是心靈層面的潔淨。愛的第一步是拒絕讓恨在心中滋長。
2. 要坦然責備人(19:17)
這顯示「愛」並不排除糾正錯誤。愛人如己包括願意為對方靈命與行為負責,坦誠指出過錯,幫助他悔改。
3. 不報仇、不埋怨(19:18)
愛人不僅在行動上不加害,更是在記憶中不留苦毒。這是一種從心而出的饒恕與恩慈。
這些都是「愛人如己」的前提條件,也構成拉比傳統中「倫理聖潔」的根基。
四、拉比傳統對「愛人如己」的詮釋
拉比阿奇瓦(Rabbi Akiva)
他稱這句話為:「這是妥拉中最偉大的原則」(זהו כלל גדול בתורה)。意思是,整本妥拉都可以視為對這條誡命的展開與實踐。
拉比希列(Hillel)與黃金法則
當一名外邦人要求拉比希列在他單腳站立時教完整本妥拉,希列回答:
「你自己所憎惡的事,不要加在鄰舍身上。這是整本妥拉,其餘都是解釋。你要去學習它。」
這與《利未記》19:18相呼應,也是耶穌在新約中所引用的核心誡命之一(馬太福音 22:39)。
五、愛的對象:「鄰舍」是誰?
經文使用 רֵעַ (re’a) 一詞,通常指的是「同胞」、「社群中的人」。但在《利未記》19:34 中,神明確指出:
“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;要愛他如己,因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”
這表示,「愛人如己」的對象並不限於血統以色列人,而擴及外邦人、弱勢、與社會邊緣人。神提醒他們:「你們也曾是寄居者,因此要以恩慈對待他人。」
六、從利未記到新約:愛的律法完成律法
耶穌在回答法利賽人「哪一條誡命最大」時,說:
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……其次也相似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
「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馬太福音22:37–40)
保羅也說:
「律法的總結就是愛。」(羅馬書13:10)
「因為全律法都包在『愛人如己』這一句話之內了。」(加拉太書5:14)
他們都指出,律法的精義不是規條主義,而是關係導向的愛。
七、結語:愛,是聖潔的果實
“愛人如己”不是道德口號,而是《利未記》在聖潔呼召中的核心實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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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是對神聖潔性的回應(因為「我是耶和華」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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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是對社群的責任(從家庭、鄰舍到寄居者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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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是內心狀態的淨化(恨、怨、報仇的轉化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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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是耶穌與拉比共同的總綱──愛是完成律法的道路。
附錄:三重連結——聖潔、公義、愛
在“Kedoshim”這段落中,聖經將三者緊密結合:
品格 | 希伯來詞彙 | 表現方式 |
---|---|---|
聖潔 | קָדוֹשׁ (kadosh) | 分別為神、尊重生命、守誡命 |
公義 | צֶדֶק / מִשְׁפָּט | 公平審判、誠實度量、照顧弱者 |
愛 | אָהָבָה (ahavah) | 饒恕鄰舍、糾正錯誤、不懷怨、不報仇 |
這不是律法與恩典的對立,而是神聖性格的不同面向,互為表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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