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2:12–13
📖 罗马书 2:12–13(直译 + 背景注释)
2:12
Ὅσοι γὰρ ἀνόμως ἥμαρτον, ἀνόμως καὶ ἀπολοῦνται· καὶ ὅσοι ἐν νόμῳ ἥμαρτον, διὰ νόμου κριθήσονται·
因为凡在“不在律之下”(在律法之外)犯罪的,也必在“不在律之下”灭亡;凡在律之内犯罪的,将要借着律受审判。
要点与注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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ἀνόμως(“无律地”):并非“无道德”,而是不处在摩西律法管辖之内(主要指外邦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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ἐν νόμῳ(在律之内):处在托拉的启示与盟约之中(主要指犹太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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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称句式:无论“在律之外”或“在律之内”,犯罪就受相应裁量——与2:11 **“神不徇私”**呼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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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借着律受审判”:律法提供已知标准/证据框架,使“在律之内”的罪更可被定准(路标更清晰,责任更明确)。
2:13
οὐ γὰρ οἱ ἀκροαταὶ νόμου δίκαιοι παρὰ τῷ θεῷ, ἀλλ’ οἱ ποιηταὶ νόμου δικαιωθήσονται.
因为在神面前称义的,不是律法的“听者”,而是律法的“行者”(这些人将要被称义)。**
要点与注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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ἀκροαταί(听者) vs. ποιηταί(行者):犹太语境里,“听”(shema)本就意含“听从/遵行”。保罗采用对偶修辞,击破**“仅凭拥有律法/听诵律法就义”**的错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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δικαιωθήσονται(将被称义,未来被动):法庭语(宣判为义)。这里揭示判决的标准:是否落实为“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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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“因信称义”不矛盾:保罗在2:13强调审判的可见标准;到3:21–26才说明人如何在此标准前得救(借着基督与信)。真实的信必生成可见的行(罗1:5;雅1:22“只是听道的欺哄自己”)。
🪙 术语速览(希腊—希伯来/亚兰语对读)
术语 | 直译/义项 | 圣经/传统语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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ἀνόμως | 不在律之下/在律之外 | 指外邦人处境;非等同无道德 |
ἐν νόμῳ | 在律之内 | 处在托拉启示/约的框架内 |
ἀκροαταί | 听者 | 对应 shema:听=听从 |
ποιηταί | 行者/实行者 | oseh(行/做);“听并行”的对偶 |
δικαιωθήσονται | 将被称义(法庭宣告) | 审判场域之“判为义” |
διὰ νόμου κριθήσονται | 借律受审 | 律作为“可检验的标准/证据” |
🧭 神学走向:身份≠豁免;拥有≠顺从;听闻≠称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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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围对称(2:12):外邦“在律之外”犯罪→“在律之外”灭亡;犹太“在律之内”犯罪→借律受审。启示越足,衡量越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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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明确(2:13):听者≠义者;行者将被称义。这不是“靠行为赚义”,而是揭露神按真理审判时可见、可证的尺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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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3:21–26 铺垫:既然标准是“行”,而众人都亏缺(3:23),出路唯在基督的义;因信并不取消“行”,而是生出“行”。
可与出24:7“我们必行,然后听(na‘aseh ve-nishma)”、申6“以色列啊你要听(shema)……今天我所吩咐的要记在心上并殷勤教训”呼应:听=顺从=落实。
🙏 牧养应用:三项校准,从“听到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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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拥有”到“顺服”
拥有圣经、会背经句、常常坐在讲台下,并不等于“称义”。问自己:这周我如何把听到的落实为一件具体的善? -
从“听道”到“听从”
给“听道”加一个“执行栈”:每次信息/查经后,写下一条可执行的行动(补一通电话、和好、改一个不诚信的做法)。shema 的果子在日常里发芽。 -
从“自我安慰”到“受检可见”
神“按真理”判断;**可见的“行”**是见证。为自己设一个“可见的度量”:本周让谁得益处?哪一条关系因此更有 shalom?
🧩 小结
罗2:12–13把身份、律法与称义的关系摆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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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律之外或在律之内都不构成豁免,罪就受相应审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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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者不是义者,行者才合乎将来“被称义”的审判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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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为后文铺路:既然标准是“行”而人都亏缺,惟有在基督里的称义能拯救;而真实的信必催生“行”,使“听—行”在基督里合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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