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誓言到契約

  當我們從《摩托》(Matot)妥拉段落探討「誓言與承諾」的律法時,不難發現這不僅是古代以色列社會的道德規範,更是一個永恆的原則—— 信實與責任,是任何自由社會的根基 。這個原則,直接連結到現代社會的「契約文化(Covenantal Culture)」與「信任架構(Trust Infrastructure)」。 一、從誓言到契約:現代社會仍靠誠信運作 今天,我們生活在一個高度制度化的社會中,有無數法律、契約、合約、協議,從房屋租約到工作聘約、從金融借貸到醫療同意書。然而, 這一切制度的背後,其實都建立在一個假設:人會說到做到。 信用卡系統 :銀行給你信用額度,是基於你會「信守還款承諾」。 法律契約 :即使律師撰寫數十頁合約,若雙方不信守承諾,社會就無法正常運作。 民主制度 :選舉的誓言、就職的承諾,若變為空話,民主也會失去信任基礎。 誓言制度所要培養的,是 內化的道德責任感 ,不是外在威脅的順服,而是出於對神與人敬畏的誠信。 二、契約社會背後的聖經圖像:盟約文化(Covenantal Society) 猶太思想與聖經文化中,「 盟約(ברית, berit ) 」是一切關係的核心,無論是: 神與亞伯拉罕的盟約(創17) 神與以色列在西奈的盟約(出19–24) 神與大衛王室的盟約(撒下7) 新約中彌賽亞所立的新約(耶31:31、路22:20) 這些盟約都不是權力強加,而是 雙方基於信任與應許所建立的長期承諾關係 。 現代社會若脫離了這樣的盟約精神,將走向: 契約失效 :承諾淪為形式,責任變得可推諉。 信任崩解 :人與人、政府與人民、企業與顧客之間的信任崩潰。 制度失靈 :若人民不再相信彼此會守諾,那麼即使法律再完備,也難維繫社會運作。 三、現代應用與信仰挑戰 1. 個人層面 言出必行 :是否輕易承諾卻不實踐?是否對孩子、配偶、朋友、教會許下了沒兌現的話? 誠信工作 :職場中的責任與信任是否建立在真正的忠誠與透明? 2. 群體層面 教會與信徒的盟約關係 :參與教會是否只是「自由選擇」,還是看作一份彼此委身的聖約? 企業與客戶、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恢復 :是否只有法律制度足夠,還需要道德修復、誠信教育? 3. 教育與文化 猶太人至...

誓言與許願

 在《摩托》(Matot)這一妥拉段落的開頭(民數記30章),摩西向以色列各支派首領宣告了一項重要的律法: 有關誓言與許願的責任 。這段經文看似是一段關於個人行為的小節,但其實蘊藏著極深的神學與社會意義,尤其是在以色列人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此刻頒布,意義非凡。 一、經文概覽:誓言與許願(民數記30:1–16) 核心內容包括: 一個人若對耶和華許願或起誓約束自己,就 不可背約 ,要 照口中所出的一切而行 (30:2)。 對於婦女的誓言,則根據她是否在父親家或丈夫家中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——強調家庭秩序與責任。 二、為何此律法出現在此刻? 以色列人正站在 約旦河東 ,準備進入應許之地。這是一個過渡時刻——從曠野流浪進入建立社會的階段。他們即將從以神為直接統治者的曠野生活,進入一個有領袖、有疆界、有產業、有城市的具體國度。 在此時強調 誓言與承諾的責任 ,正是為了: 建立自由中的秩序 :進入應許之地,他們將不再天天靠嗎哪與雲柱,而是有更多選擇與自由。自由若無責任,即變成放縱。守約成為維繫自由社會秩序的根基。 塑造誠信的文化 :在新的社會中,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,無法只靠外在權威施壓,而是要靠內心對神的敬畏與誠信。口中所出,就是立約的根本。 預備進入應許之地的屬靈狀態 :神是信實守約的神(申7:9),祂的子民也要在話語與行動上反映這樣的性情。 三、自由與責任:一個成熟社會的根基 誓言的律法反映了一個關鍵價值觀: 自由不是不負責任,而是 選擇對的事並為之負責 。 在人類歷史上,當一個社會擁有言論自由、宗教自由、財產自由等權利時,若缺乏相應的責任與誠信,就容易陷入無序、欺詐與崩潰。摩西在這裡教導百姓: 你若說了,就要做;你若向神許願,就要償還 (參傳道書5:4–6)。 這正是建立**盟約共同體(covenantal society)**的根基:不靠威嚇,而靠承諾。 四、與新約的聯繫 耶穌在馬太福音5:33–37中也教導門徒不可妄起誓,而應該 說是就說是,說不是就說不是 。這不是取消誓言的意義,而是進一步提升人的誠信——讓人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能站立得住,不需加添神聖語句來佐證。 五、當代應用 對現代信徒而言,這段律法教導我們: 在自由中做負責的選擇 :不要輕易許願或承諾,但一旦做出,就應謹守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