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神與人面前無愧

 在神與人面前無愧:從摩西與東約旦支派的對話談誠信與合一

在《民數記》第30–32章所記載的事件中,我們看到兩次極具張力的對話,揭示出在信仰共同體中,誠信、透明與合一有何等重要。流便、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先在進入應許之地前,向摩西提出留居約旦河東的要求;多年後,他們履行承諾並歸回家鄉,又在約旦河東築了一座壇,幾乎引發內戰,卻最終化解誤解,成為榜樣。

一、承諾與行動:誠信的起點

在《民數記》32章,迦得人與流便人見約旦河東地適合牧畜,便請求摩西讓他們不必過河爭戰。但摩西一開始嚴厲譴責他們,認為這是重蹈祖先「探子事件」的錯誤,會讓以色列民喪膽。

然而這兩支派提出新的方案:他們願意將壯丁前往約旦河西與弟兄一同爭戰,直到得地為業。他們的承諾是:「我們必在耶和華面前武裝前往迦南地。」(民32:17)

摩西接受了這一協議,並且鄭重記錄下來(民32:20–27)。這是一個關鍵教訓:承諾若配合實際行動,就能贏得信任,避免分裂。

二、無愧於神與人:築壇風波的智慧

在《約書亞記》22章,當流便、迦得與瑪拿西半支派回到河東時,他們築了一座壇,引起河西眾支派極大疑慮。他們以為對方設立偶像祭壇,背離耶和華。

這件事幾乎演變成內戰,但以色列眾人並未立即攻擊,而是派出祭司非尼哈率領代表團交涉。雙方對話後才發現,這座壇不是為了獻祭,而是「作證據,表明我們在耶和華面前有分」(書22:27)。

他們的解釋令人動容:「將來你們的子孫或我們的子孫可能說:你們與耶和華無分。…所以我們說:不如築一座壇,…作我們與你們中間後代的證據。」(書22:24–28)

他們不但守約,還體貼未來可能的誤解,主動採取措施保護合一。

三、拉比薩克斯的洞見:無可指摘的生活

英國前首席拉比 Jonathan Sacks 在《Numbers: The Wilderness Years》中評論這段經文時指出:

“To be innocent before God is not enough. You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innocent in the eyes of others.”(對神無愧還不夠,你也要在人眼中是清白的。)

他認為,**誠信不只是內心的事,也是公共見證。**真誠的信仰表現在兩方面:不只忠於神的誡命,也考慮他人是否會誤解我們的行為。我們不能理直氣壯卻讓人絆倒。

他也提醒我們:

  • 要努力作「合一者」(unifier),而非「分裂者」(divider);

  • 不要輕易懷疑他人動機,要慷慨地作出正面解讀;

  • 在我們行為與見證上要一絲不苟,使人無從質疑。

這與彼得前書2:12的教導一致:「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,…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在察看之日歸榮耀給神。」

四、現代生活中的誠信實踐

  1. 家庭與人際關係:做出承諾就要努力履行,即使付代價。

  2. 職場中:讓人信賴的員工不是最會說話的人,而是說到做到的人。

  3. 屬靈群體中:透明、負責任的溝通是合一的根基。

  4. 社會公共生活:若有疑慮,不輕易指控;先尋求了解,避免撕裂。

五、結語:作無愧的子民

這段歷史提醒我們,在面對群體生活時,誠信與合一並非偶然產生,而是需刻意培養。我們應當努力成為那樣的人:對神忠誠、對人坦誠、願意理解他人,也願意讓自己行事「無愧於神與人」。這樣的生命,才是神眼中蒙悅納的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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